证书取消风波:投标时还能用吗?——解读人社部最新政策
近日,人社部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27号),针对职业技能评价领域存在的种种乱象,提出了明确的整治措施和监管要求。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对评价机构敲响了警钟,也为广大求职者和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正确使用职业技能证书提供了指引。
一、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唯一权威标准
根据通知精神,职业资格评价必须严格按照人社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执行。这意味着,任何未列入目录的证书,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得作为职业资格证明使用。对于企业而言,在参与招投标时,务必核对投标方提供的证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避免因使用无效证书而影响评标结果。
二、加大监管力度,严惩违规行为
通知强调,将对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及其活动进行常态化的监督管理。对于不遵守国家职业标准、违规操作甚至伪造证书的行为,将采取严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评价结果、宣布证书作废、撤销上传数据、追回补贴资金、限期整改或直接移出评价机构目录等。更为严重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确保职业技能评价市场的公平、公正。
三、违规宣传与处罚
通知还特别指出,对于假借行政机关名义、违规使用国徽和行政机关标志、滥用敏感词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等)进行商业宣传的单位,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这无疑为企业和个人在识别和使用职业技能证书时,提供了一道有力的防火墙。
四、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全程监管
为提高职业技能评价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通知要求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共享、远程监控和预警功能。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等现有信息系统,建立职业技能评价服务监管平台,实现评价过程的全程记录和追溯,确保每一项评价活动都有据可查,进一步压缩违规操作的空间。
结语
综上所述,《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我国职业技能评价体系进入了一个更加规范化、透明化的新阶段。对于企业而言,在招投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政策,确保所使用的证书合法有效,避免因小失大,影响项目进度和企业信誉。同时,这也提醒广大求职者,考取证书时要选择正规渠道,切勿轻信所谓的“保过”等虚假宣传,以免遭受经济损失和职业发展的阻碍。
■ 这些证书已取消
76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已经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
■ 认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不管大家准备考哪类证书,请认准由人社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33项,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13项。